一觉醒来,三方平台的净值被隐藏了。私募投资人懵了:去哪里看净值?
这是近期私募行业讨论最多的话题了。倒计时还有2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即将在8月1日正式执行,该私募新规在4月30日发布以来,经历了三个月的过渡期,终于迎来落地。
财联社记者从私募排排网获悉,因率先响应监管号召,私募排排网在2024年7月26日起陆续下架所有非代销私募产品业绩。
不少投资人习惯在第三方平台查看净值,在微信群里看产品周报和净值,未来私募新规落地后,私募净值展示得到规范。包括此次私募排排网下架非代销私募产品业绩也引发同行效仿,一时间,投资人懵了:去哪里看净值呢?
有三方渠道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投资人交流群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如何跟踪净值?”“如何整体评价管理人”“怎么同类对比”等问题炸了锅。
私募新规在刚发布时,市场讨论较多的是存续基金整改、基金销售规范、量化私募监管以及衍生品产品监管,而随着过渡期整改,合同修改逐步落地,反而“净值该如何展示”这一细节成为投资人关注的焦点。
在投资人看来,不能快速通过此前熟悉的平台看到净值,多少有点慌,有投资人讨论的焦点主要在于:一方面查询净值要通过私募管理,申请一对一净值披露,从便利度上不如此前在一个三方展示平台上“一览无余”;另一方面,看不到同类产品的净值对比,无法评估自己持有产品的情况。
那么,此次私募新规对净值披露作了怎样的要求?早在4月30日,中基协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其中对于业绩展示的要求主要集中在第六条,对净值披露的主体、产品范围、披露路径都作出禁止性要求。
首先,在披露主体上,监管要求做到两个“不得”:
一是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人、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
二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在披露净值的产品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展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过往业绩,做到以下三个“不得”:
不得将规模小于1000万元、成立期限少于6个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过往业绩用作宣传、销售、排名,
不得以误导投资人为目的选择性展示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运作周期的业绩,
不得展示未经私募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基金业绩,不得对少于6个月周期的基金业绩进行排名。
当然,并非投资人看不到净值,根据新规,投资人需要在私募基金公司认证合格投资者,申请一对一的净值披露服务,也可以要求私募基金、代销机构提供净值服务。
私募排排网也表示,因下架净值给投资人带来不便感到抱歉。接下来将会与更多优秀管理人合作,引入更多公私募产品供合格投资人选择。
对于私募净值展示变化,私募基金公司表示,协会对业绩展示的要求是签代销协议,三方平台只能展示签署代销协议的单只产品。没有签署代销的产品不能再展示。
“多少会有一些影响,我们代销产品不多,目前公司合规部门就要求下架所有的未签代销协议的产品。我们在某家三方平台就没有代销产品,因此不能再进行展示。”上述人士表示,已经准备着手和三方机构签署代销合同了,但是“卡”在合规上,合规部门的建议是先观望其他同业的应对举措。
有小私募基金表示,因规模、资质等问题没法上银行、券商等机构的白名单,如果不允许披露净值的话,募资非常难。规模之路被堵死,也就可能慢慢被市场淘汰。
现在不少中小私募基金公司的想法是通过与第三方机构进行代销合作,以此获得业绩展示的路径。“有的三方直营店先需要20万代销费用,虽然平台会给一些推荐、销售的权益,但是相较于此前可以直接展示,在新规之后将增加了成本。”上述小私募基金公司声称。
另有私募基金公司表示,有三方平台虽然没有规模门槛,但是可能会要求提交四级估值表,需要看到基金产品底层持仓,穿透到持仓个股,公司合规不同意,因此代销协议签署也并不容易。
此外,有私募机构表示,净值披露产品数据会有较大幅度地减少,客观上,的确增加了投资人在同类产品的对比难度。
私募观察人士、无鱼创始人顾汉升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私募新规加强了售后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这一点得到行业的赞许,这对保护持有人权益,避免基金公司虚假净值起到作用。
不过,顾汉升认为,新规在私募售前环节采取了“收紧”举措,可能会对私募整体展业产生一定的限制,不利于行业活力。
此外,顾汉升指出,净值披露的收紧可能会“误伤”部分基金研究和基金投教。“基金净值的价值和意义主要是用来支持研究和投教,而不是用来支持营销,基金代销业务上披露净值要严,基金研究投教方面使用净值要松。”
投教困境也被业内认可,有业内人士表示,净值一方面是给投资人定期了解产品运作,另一方面也是严控销售环节的尺度。但是从此前销售环节来看,不少代销渠道可能出现引导投资人在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选择,这样出现风险承受成立与基金风险不匹配问题,这就增加了大量的客诉风险。未来在销售环节不展示净值、不进行同类对比的话,投资人可能会买到“盲盒”,建议监管完善销售环节的净值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有机构对净值披露监管拿出应对举措。有业内人士表示,不能直接展示净值,但是机构可以编制策略指数法,以等权拟合的形式展示,把不同管理人、不同策略产品分类横向对比,画出曲线,模糊信息来展示。